工作动态
司法部发布《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
作者:admin
时间:2016年03月10日
2016年3月2日,司法部发布《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司法部令132号)。我中心于3月10日上午组织全体鉴定人及助理学习本次《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修订版。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去年以来,根据司法部2015年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司法部司鉴局、法制司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共同对原《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进行修订。经多次征求中央政法部门、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鉴定协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代表的意见建议,形成目前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修订版)。本次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了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二是坚持以提高鉴定质量为核心,着力优化鉴定程序;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则》修订版共六章50条,新增10条。主要修改如下:一、进一步优化司法鉴定程序。二、进一步健全司法鉴定防错纠错机制。三、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四、进一步规范鉴定机构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五、对鉴定人出庭作证作了规范。
我中心鉴定人及鉴定人助理认真讨论、学习本次《通则》修订版,通过与现行《通则》对比,充分理解本次修订的重大改变。在今后司法鉴定工作实践中,我中心将更加坚定地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精诚合作、进无止境”的质量方针引导日常管理及鉴定工作,不断加强鉴定人及助理对《通则》(修订版)的理解,提高鉴定水平、提升鉴定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鉴定公信力。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去年以来,根据司法部2015年制度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司法部司鉴局、法制司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共同对原《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进行修订。经多次征求中央政法部门、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鉴定协会、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代表的意见建议,形成目前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修订版)。本次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了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二是坚持以提高鉴定质量为核心,着力优化鉴定程序;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则》修订版共六章50条,新增10条。主要修改如下:一、进一步优化司法鉴定程序。二、进一步健全司法鉴定防错纠错机制。三、进一步完善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四、进一步规范鉴定机构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五、对鉴定人出庭作证作了规范。
我中心鉴定人及鉴定人助理认真讨论、学习本次《通则》修订版,通过与现行《通则》对比,充分理解本次修订的重大改变。在今后司法鉴定工作实践中,我中心将更加坚定地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精诚合作、进无止境”的质量方针引导日常管理及鉴定工作,不断加强鉴定人及助理对《通则》(修订版)的理解,提高鉴定水平、提升鉴定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鉴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