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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鉴定能力验证综合成绩连续9年居全国前列
作者:admin     时间:2016年03月23日    
   据统计,在2015年度能力验证活动中,浙江省51家司法鉴定机构共参加181项能力验证项目,评价为满意154项、通过19项,满意率和通过率分别为85.1%、95.6%,综合成绩连续9年居全国前列。其中实验室检测类项目和法医临床鉴定项目通过率均为100%,法医临床损伤程度鉴定、骨龄鉴定、血斑与骨粉个体识别、电子数据搜索与恢复、录音真实性鉴定、纤维种类检验等多个项目高出全国平均满意率30个百分点以上。
 
   一、推进司法鉴定转型升级。一是优化司法鉴定机构布局。坚持“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原则,形成以杭州市为中心、省辖市为重点、辐射周边县(市)、覆盖全省的“数量规模适度、地域布局合理”的司法鉴定机构网络。目前,浙江省共有司法鉴定机构52家,司法鉴定人739名。10年间共办理鉴定业务62万余件,年均增长约17%。机构和鉴定人年均业务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二是打造高水平鉴定机构。推进浙江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绍兴文理学院等高校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引导社会优质资源进入司法鉴定行业,鼓励中小鉴定机构合并重组,实现规模化发展、规范化运行。目前,浙江省已涌现出浙江迪安、浙江汉博、浙江千麦、杭州华硕、宁波天童等一批综合实力强、特色鲜明的司法鉴定机构。三是加强鉴定技术实验室建设。2012年以来,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共投入2929.8万元用于司法鉴定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配置,建立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DNA)、法医毒物(乙醇)、文检、痕迹、声像资料等7个类别37个实验室。出台法医物证DNA、法医毒物(乙醇)、法医病理、文书鉴定等4个《实验室配置和操作规范》,指导规范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
 
   二、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始终坚持把质量管理作为司法鉴定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是注重认证认可常态化。坚持高标准,扎实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继2008年作为首批试点省份之后,2012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工作。目前,全省52家机构均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35家通过省级资质认定,其中4家通过国家级实验室认可。二是坚持技术标准体系化。针对各类伤残等级司法鉴定的标准适用等问题,召开法医临床鉴定业务、嗅觉障碍伤残评定业务等专门研讨会,形成《嗅觉障碍伤残评定业务研讨会会议纪要》等5个技术标准,提高鉴定执业规范水平,避免和减少鉴定争议。三是形成文书评议制度化。2013年来,先后组织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法医病理、文书鉴定等4个鉴定类别5次文书评议活动,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形成书面通报或出台文书示范文本予以指导规范。
 
   三、强化司法鉴定日常监管。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投诉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浙江省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司法鉴定业务106522件,鉴定投诉量与业务量比例为0.029%,居全国倒数第二名。一是完善司法鉴定执业规范。通过建立司法鉴定重大事项报告、鉴定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鉴定意见争议专家评议等制度,规范鉴定执业行为。二是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出台《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流程指南》,明确属地管辖,发挥市司法局在投诉处理中的主渠道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履行技术支持、惩戒自律等职责,督促司法鉴定机构改进投诉处理工作,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三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整治、严肃查处司法鉴定违法违规行为,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司法黄牛”对司法鉴定行业的不良影响。
 
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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