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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证据,真鉴定
作者:admin     时间:2020年03月20日    

前言

劳动法规定:“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当诉讼和仲裁不可避免时,证据就成为了十分重要的存在。

 

然而在劳动纠纷争议中,经常会出现各式各样的假证据。通过司法鉴定,可以有效甄别出部分虚假证据。今天就以文书鉴定为例,聊一聊那些可以被鉴定出来的造假手法。


笔迹是否为同一个人所写

 

 

案例说明:王先生是公司老板,需要在支付凭单上签字。年底统计时,感觉有两张凭单不是自己签的,于是做了笔迹鉴定。后证实,是公司会计冒充他签字。

 

像这种冒充别人签字等造假手段,通过布局、写法、形体、结构、笔顺、运笔、笔痕等特征,是可以被鉴定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手写阿拉伯数字大量出现在借条、收据、工资表等文件载体上,就其真伪也时常引发争议。

 

相对汉字笔迹,阿拉伯数字笔迹结构单一,笔画简单,书写特征易变化,鉴定难度较大。


文书内容是否被篡改、变造、污损

 

 

 

案例说明:老王借给邻居8000元,约定半年内还完。一个月后,收到对方300元还款。结果到了还款日期,邻居却表示自己已经还完了。老王百口莫辩,求助相关部门。经鉴定,收据上的8000非一次性书写,而是先写了300,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变造。

 

像部分字迹内容被改写、添写,是可以被鉴定出来的。

 

在具备鉴定条件的情况下, 也可对受污损的文件内容进行清洁整理、恢复固定、显示,并辨别模糊或者不可见的内容。


印章印文是真是假


 

案例说明:一电商声称自己得到了某品牌授权,并在购买界面发布了授权合作书。品牌方表示自己没有授权,并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证实,合作书上的印章系伪造。

 

印章具有唯一性。目前可以对(包含公章、名章、专用章在内)印章盖印的印文进行同一性鉴定。

 


文件上的字迹、印文等是怎么形成的

 

 

 

案例说明:老王被高利贷追债,可是老王确定自己根本没有签过那张欠条。鉴定后发现,文字部分包含签名,是通过激光打印而成。由此可以证明,欠条是被伪造的。

 

文件形成方式鉴定,是对可疑文件上需检的字迹、印文、手印等要素具体形成的方法进行检验和鉴别。通俗来讲,就是鉴定笔迹是手写的,还是打印的?印章是直接盖印的,还是彩打的?等等。

 


先写的字还是先盖的章

 

 

 

案例说明:儿子收到老王的遗嘱,发现父亲将房子留给了保姆。儿子不敢置信,将遗嘱交由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证明,遗嘱存在“先朱后墨”,即先捺印手印,后签字的问题。

 

“朱”为红,即印章印文或捺印的印油;“墨”为黑,即打印文字或手写字迹;“朱墨时序”即指文件上印文、文字之间交叉部位形成的先后顺序。

 

国内正式的文书,需要加盖印章后才能生效。所以在写借据、收条、遗嘱、协议、合同时,应该先写好内容,审核后在重要处或者落款处盖章,即“先墨后朱”。因此,通过“朱墨时序”鉴定,可以鉴别文件的真实性,确定有无伪造事实。

 

 

 

近年来,书写色料种类越来越多,各式打印机不断升级,造假手段花样百出,给文书鉴定带来了不小困难。

 

但是困难,不代表停滞。

 

相反有所经历,就有所进步。

 

时刻汲取经验,更新“打假”手段,提供优质服务,用实力完善证据链。

 

鉴定,我们是专业的;“打假”,我们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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