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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里乾坤——文书鉴定破案两例
作者:admin     时间:2015年11月12日    
  一个放大镜、一把直尺、一支铅笔、一台电脑、各式的文件和案卷,鉴定人陈双祥老师坐在桌前,蓝绿格子衬衫,眼前的这个人沉默内敛,他已经做了三十多年文件检验工作。“做文检要‘坐得住’。”陈老师经常说这句话,“文检工作不但需要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实践经验的积累。文检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在陈双祥老师的三十多年的文检工作经历中,有两件案子印象特别深刻。
  1983年5月,金华、温州连续发生煽动性传单案件,经分析为同一人所为,且系流窜作案,并把侦破主要范围确定在金华城区,重点是排查案发时段旅馆住宿人员,同时对前来市区居民中投亲靠友的外来人员也进行排查,从中发现线索。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侦破工作陷入停滞。当时陈双祥老师被分配在居民排查组,每天进行摸排工作。7月的某一天上午,他独自一人走进原公检法大院对面的清波门旅馆,找一名居民干部安排布置工作,发现只有一位60多岁的老头靠在床铺上抽烟。他顺便查看了下旅馆住宿登记,发现这位抽烟老人的笔迹和案件笔迹十分相似,随后在其随身携带的旅行包中发现了与案件物证相同的纸张,当即将老人带到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案件随之告破,该名案犯是一个长期在车站码头流窜拎包盗窃的惯犯,更是一名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通缉的在逃杀人犯。因此他被公安厅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如果说上述的案例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那么接下来的案例便是“蛛丝马迹辨真相,抽丝剥茧巧破案”。
  1985年农历正月,金华市汤溪镇发生了一起向台湾特务机关投寄密写勾联信件的案件。信件明文是一封普通的家信,明文背面则是密写信文,内容是索要无声手枪、定时炸弹、活动经费等,扬言要大干一场。此案当即被立为重大案件组织专案组进行侦破工作。历时两个月,案件侦破工作毫无进展。陈双祥老师培训归来参与此案,调阅案件的卷宗查看。在查看案件卷宗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点蛛丝马迹,明信内容的语句中有三个不规则排列的阿拉伯数字“5”、“7”、“11”,数字下面对应的是三个汉字“上”、“家”、“有”。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呢?陈双祥老师陷入沉思。忽然心中一亮,三个汉字会不会一个地址中对应位置上的三个字呢?因为信封落款地址是“金华市”,根据地址排序规则,后面应该是“乡镇”、“村庄”、“姓名”,随即他把金华市的地名册拿来查阅,结果发现金华市只有一个乡“岭上乡”带“上”字,正好是地址中的第五个字,岭上乡下面也正有一个村“郑家塔”带“家”字,正好对应地址中的第九个字,那么“有”字是姓名中的最后一个字,对应地址中的第十一个字。经过一番推理得出收信人的通信地址是“金华市岭上郑家塔某某有收”。根据这个地址,金华市局侦察股派出两名侦察员到该村查阅户口登记本,即找到一个叫“XX有”的村民,取其笔迹比对,案件随即告破。

  (陈双祥,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文书鉴定室负责人,文件检验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1982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在30多年的文件工作生涯中,受理鉴定和复核的500余件文检鉴定的正确率达100%。具有相当全面的文件检验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文件检验工作经验。在国内安全保卫案件侦察岗位上曾利用文检语言识别技术分析推理成功侦破多起政治性案件,利用笔迹识别技术成功侦破多起煽动性案件,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多次在省部和国家级刊物上录用发表。在技术侦察“804”、“935”岗位中曾运用笔迹识别技术成功侦破一批政刑案件,抓获一大批网上追捕逃犯,由其本人撰写的经验论文被公安部行动技术局面向全国技术侦察部门进行推广,并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专业标兵”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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