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鉴定项目介绍

    文书鉴定是 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案件中涉及的文字书写、文字制作、文书物证反映的具体内容、文书的制作方法、文书的真假等有关问题的分析、鉴别、认定等活动。
    本中心文书鉴定室现有司法鉴定人4人,助理1人,其中高级职称2人,下设文件检验实验室,配有宝捷拿文检中心、高倍材料显微镜、体视显微镜等,可接受省内外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委托的司法鉴定,也可为其他鉴定机构、医疗机构提供实验室服务。


鉴定范围

 笔迹鉴定: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如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
 印章印文真伪鉴定:通过两枚印文之间的形态比对来确定二者是否为同一印章盖印而成;
 打印、传真、复印等印刷文件制作方法、制作工具的种类进行同一性认定;
 添加、消退、涂改、拼接、换页等变造文件鉴定:通过文件检验仪等设备确定需检文件是否存在变造现象,从而确定该文件的真实性;
 浸湿、污染、破碎、烧毁、退色、粘连等污损文件的显现、整复、辩读等;
 书写工具及其他工具形成的文字压痕及其它压印痕迹的显现、辨读、鉴别等;
 朱墨时序(印章与文字形成的先后顺序)鉴定;
 证件、货币、票据等特种文件真伪的鉴定。

鉴定受理

     咨询时可提供相关检材复印件,正式委托时建议提供有关材料包括案情材料(如诉状、答辩状、既往鉴定意见书、本次鉴定委托书等),当事人对检材形成过程的陈述、检材(需要鉴定的材料,应提供原件或实物材料),样本(供比对材料),如需由鉴定机构提取样本(如笔迹样本),应要求被鉴定人提供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流程:咨询了解——委托初审——鉴定受理——签署鉴定协议——鉴定实施——出具鉴定意见书

 

表单下载: 文书鉴定—委托书  
联系咨询

咨询热线:0571-88518090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81号华立181社区B3(1幢)文书鉴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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