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我中心组织《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宣贯
作者:admin     时间:2016年05月05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以下简称新《通则》)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新《通则》的学习贯彻工作,规范我中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我中心于5月4日组织全体员工参加新《通则》宣贯。同时此次培训与省内数家司法鉴定机构开放视频交流,以此促进机构间的沟通和学习。此次培训由朱虹辉主任主讲。朱主任结合工作中的问题对新《通则》六章五十条进行了逐条梳理,分享了参加省厅组织司法鉴定管理干部培训班的心得体会,并指出新《通则》对司法鉴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必须深入理解和熟练掌握新《通则》的规定,确保我中心司法鉴定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随后,我中心鉴定人及助理针对新旧《通则》的变化及实践工作中的遇到的问题展开了探讨。
  新《通则》适应了新形势下司法鉴定工作不断发展以及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贯彻执行新《通则》,对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推动司法鉴定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制度促进司法公正的职能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中心要求全体鉴定人及助理在今后的司法鉴定工作中,贯彻执行新《通则》的规定,提高依法实施鉴定的自觉性,努力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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